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学院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多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纪检人员等组成,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各复试专家小组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院长、教务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技术保障小组负责远程复试系统的搭建、维护及突发故障处理等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规范复试过程范管理。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管理、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学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将由学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名单和复试差额比例及招生指标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按照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提前在网站公布。
2.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参加复试人数
各复试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参加复试人数如表1所示。
表1. 复试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参加复试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及专业
科目1,2分数线
科目3,4分数线
总分
招生计划数
参加复试人数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
60
321
22
33
083500软件工程
45
60
291
16
20
085404 计算机技术
45
60
326
139
209
085410人工智能
45
60
303
63
77
(二)复试方式及安排
1. 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均进行现场复试,请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2. 复试时间
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及英语口语听力,时间如表2所示。
表2. 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安排
内容
备注
3月31日晚上7:00-9:00
专业科目笔试
带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备查
4月1日上午8:30—10:10
实践能力考核
带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备查
4月2日上午8:00-下午6:00
面试、英语口语听力
带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
3. 复试地点(具体名单见现场公示)
3月31日晚上7:00-9:00 专业科目笔试
考场(1):新校区 南核心区4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考场(2):新校区 南核心区4202(计算机技术(第1组))
考场(3):新校区 南核心区4301(计算机技术(第2组))
考场(4):新校区 南核心区4302(计算机技术(第3组))
考场(5):新校区 南核心区4401(计算机技术(第4组)、人工智能(第1组))
考场(6):新校区 南核心区4402(人工智能(第2组))
4月1日上午8:30—10:10 实践能力考核
地点:新校区 计算中心一机房至六机房 (6组 )
4月2日上午8:00-下午6:00 面试、英语口语听力(现场分组)
地点:超算中心(15组)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将采用电子版审查与纸质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 提交材料清单
1)准考证;拍照或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读。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a)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c)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d)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见附件二);
6)考生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
8)科研成果(包括专利、论文、软著等);
9)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内含导师选择表);
10)个人信息情况表(见附件三);
11)除提供规定的有关材料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2. 提交时间及方式
(四)复试内容和权重、成绩计算办法及方式
1)复试共包含四项:
专业课笔试(25%):软件工程专业笔试科目《软件工程技术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专业笔试科目《数据库原理》,对考生专业理论基础进行考查;
实践能力考核(25%):上机编程,编程语言包含C、C++、Java,对考生程序设计及实践能力进行考查;
专业面试(30%):对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进行考查,对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获奖等综合能力方面进行评价;
外语口语听力(20%):与专业面试同步进行,对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及听力进行测试。
(五)综合成绩及公示
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后占5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 × 5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50%。
2. 结果公示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按照学科专业进行综合成绩降序排列,若并列依次按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外国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确定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录取原则
1)按照学科专业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或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体检
体检在录取环节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本单位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不再接受二志愿调剂。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 复试前考生需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并录入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和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一并提交学院。
各专业相关导师名单列表将在本网站公布,各位考生可根据导师名单列表中导师所属单位的网站查看导师信息,同时根据招生简章所列方向选择导师。
2.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3.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具体说明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中发布的“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监督与申诉
学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
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1270
未尽事宜,按“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特别关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网站,关于复试信息和复试有关通知随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