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性支撑和根本性保证。要着眼于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的安全性主动性,将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厘清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三个机制”与“四类场景”,把握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要义,加快构建科技领域新发展格局,在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中全面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征程中,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性支撑和根本性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充分彰显了科技自立自强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创新性、关键性引领支撑作用。 2023 年 1 月 3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同时明确提出“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全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思想及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擘画,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的安全性主动性,增强我国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意义十分深远。
一、充分认识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涵,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构建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等加速发展,人类面临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加强科技自主创新、维护科技安全、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为国家安全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力量支撑,必然成为新时代科技事业的重大任务。
统筹发展和安全视域下,科技安全是指促进科学技术有序、自主、创新发展,以此开辟科技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科技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升综合国力的源动力保障力,并达到保护国家关键科技利益不受别国威胁的一种稳定结构和状态。客观看,国家安全体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不仅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国土、信息、资源、核安全等领域,还包括国际与国内、外部与内部、传统与非传统等多维面向,是一个兼具正负效应的庞大体系。其中,现代科技全面渗透到国家安全体系的各个方面,既是不可或缺的科学安全与技术安全等重要发展支撑领域,也是安全治理的重要内核和关键对象,其知识体系、领域结构和形态结构等要素(见图1),都不同程度面临着系统性风险的威胁和制约,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予以重点防范和化解。
维护关键科技领域安全,是确保我国科技领域自主创新发展的关键。时代之变和世界动荡大变局下,关键科技领域安全具有丰富的内涵,一般指以达到高效保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目的,既是能够促进和保障信息、海洋、生物、空间、材料、能源等关键科技领域自主创新发展的能力,又是能确保其在国内外环境中不受到竞争者封锁和威胁的一种持续稳定的状态。然而,当前我国关键科技领域“卡脖子”技术受限,不仅阻碍我国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而且严重威胁着国家科技安全,进而影响总体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建设科技强国的紧迫需要。
其一,科技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和保障其他领域安全的力量源泉和逻辑起点。面向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我国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依赖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科技安全已经成为直接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与其他领域的安全共同构成国家安全体系。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和底线思维来看,必须切实维护好科技安全,尤其亟待统筹和加强信息、能源、材料、空间、海洋、生物等关键科技领域的自主创新与安全。
其二,关键科技领域对国家安全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不断加深,科技创新的渗透性、扩散性、颠覆性特征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重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如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技术对社会伦理产生极大冲击,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生物安全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对信息网络安全、金融安全带来了极大挑战,技术滥用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政府、社会治理面临严峻挑战。在新科技持续发展及其应用场景不断扩展的背景下,关键科技领域已成为社会各领域稳定运行的内核及基础,也成为外部势力力图控制、制约和破坏的重点对象。科技安全特别是关键科技领域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面临比以往更加突出的“底线式”风险,亟待重点防范和化解。
其三,国家总体安全离不开科技体系力量的支撑保障
科技体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这个子系统与其他的子系统联系密切。更为重要的是,科技体系作为促进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也是维护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与保障手段。必须不断构建现代科技体系,完善科技治理能力,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尤其是从整个国家安全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系统出发,考察科技体系自身及各种内、外因素的制约性影响,才能在危机中孕育先机,开辟一条以科技创新和现代治理支撑保障国家安全发展的新路,充分发挥科技系统及其安全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统筹科技领域尤其是关键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全面树立和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促进科技自立自强的根本要求。
一方面,科技安全特别是关键科技领域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具有比以往更加突出的地位。关键科技领域作为支撑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技术基础,已成为大国博弈的重点,关键科技领域安全是夯实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重大领域安全的前提,只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真正握有自己的“大国重器”,才能实现其他相关领域的安全。
另一方面,关键科技领域是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基石。必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在切实维护关键科技领域安全状态的同时,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关键科技领域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关键指标,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关键科技领域自主创新及安全可控,将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支撑与保障。
二、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逻辑、机制与场景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突出强调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明确提出要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当前,全球科技发展进入空前活跃期,科技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 因素,与此同时,科技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国防、信息等其他领域安全的密切程度不断加深。科技发展和科技安全涉及的问题变得日益复杂,尤其“科技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由科学技术自身的特点规律以及国家间相互竞争的态势决定,已经形成的力量对比是短期的、不稳定的”。为此,有必要厘清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机制及其面临的场景。
(一)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
“发展”和“安全”作为一对辩证的范畴,是科技创新驱动之双轮、科技治理一体之两翼,需要从“创新发展”和“维护安全”两个维度加以充分理解和把握。 把握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重在树立底线思维、正视发展风险、坚持四个面向,在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挑战、提升科技内部和外部风险应对能力的同时,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协同治理效能,以适应科技自立自强的发展新要求。
1.树立底线思维、夯实科技内部治理是基础
客观上,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有利于我国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但对我国总体发展和安全也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 就关键科技领域而言,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核心技术存在较为严重的“卡脖子”问题,科技创新的安全性、主动性面临巨大挑战。 从科技发展对科技领域内部安全带来的影响看,随着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纳米技术、生物合成等新科技带来的风险对国家安全和社会伦理产生了极大冲击,在人才资源储备、技术研发、预警监测、应急处理能力方面,存在安全风险和应急准备不足。 以人工智能为例,目前的技术水平很难用机器语言约束机器行为,人工智能面临的伦理困境问题对科技安全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夯实人工智能领域自身内部安全稳定与规制。 科技部2019年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被视为我国在科技安全关键领域立法上的积极尝试,为发展负责任、可信赖、有益的人工智能,提供了安全治理原则遵循。 因此,树立科技创新的安全性、稳定性、抗风险底线思维,以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牵引和夯实科技安全内部治理,是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的前提。
2.正视发展风险、加强科技外部治理是前提
从科技创新对科技领域外部安全带来的影响看,不断发展的新兴技术误用或滥用,对经济社会安全带来的潜在威胁日益加剧。 例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远程办公、线上支付成为人们的主要生活方式,随之而来的是交易安全、数据安全、隐私安全等风险骤增。 然而我国科技安全治理体系存在决策滞后、监管范围不全、风险评估不到位、应急响应不及时、预警监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除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概要性地明确了政治、国土、军事、文化、科技等11个领域的安全任务之外,我国迄今尚未建立起完备的科技安全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因此,必须树立和正视科技创新及技术转化应用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将加强科技安全外部治理作为统筹科技发展与安全的重要前提,综合考量科技创新体系与其他领域体系的互动、联动或制衡影响,填补科技安全综合治理法律空白,增强科技安全外部相关法规协调配套。
3.坚持四个面向、强化科技协同治理是关键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必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这四个面向,既是强化科技创新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支撑,也是以科技安全协同治理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应有之义。
在治理主体方面,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治理主体集中统一领导优势,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善于从科技安全、多主体协同的视角出发统筹规划、探索科技创新治理问题,完善并发挥党和政府统筹资源先机、科学高效决策、执行措施有力的科技安全协同治理制度优势。
在治理对象方面,随着不同领域和学科科技交叉融合程度加深,科技创新的渗透性、扩散性、颠覆性影响正在潜移默化中重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科技安全问题一方面复杂性强、解决难度高、影响范围广,另一方面动态性强、容错率低,科技安全治理必须把握好分寸,绝不能突破安全发展的底线,需要健全的体系、配套的方案、先进的技术、迅速的行动和协同的治理理念引导。
在治理手段方面,不仅要依靠行政力量,也需要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的广泛参与,需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将科技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同时注重依靠科技手段从源头杜绝科技安全威胁。
(二)强化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三个机制”
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既要善于运用科技发展成果夯实科技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科技发展进步的安全环境,实现发展和安全互为条件、彼此支撑,塑造并把握好“三个机制”。
1.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 发展与安全同源同向,包含“发展”与“安全”为一体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经过实践验证的真理性认识。 加快构建完善科技发展新型举国体制,不仅是应对全球科技竞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需要,也是牢牢掌握科技命脉、增强科技创新安全性主动性的急迫要求。 必须坚持党对科技领域统筹发展与科技安全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领导优势,充分发挥科技领域新型举国体制机制的强大优势。
2.系统机制
科技发展和安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需要一体坚持、一体贯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 我国当前的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外部挑战和风险前所未有。 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处理局部和全部、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有利的抉择,充分发挥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系统机制与优势。
3.融通机制
科技发展能够巩固科技安全的实力基础,良好的安全环境有利于科技发展进步。 无论是科技发展还是科技安全,归根到底离不开科技创新。 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关键地位不断强化,推动重点领域在“卡脖子”技术的实质性突破,全面提升运用科技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促进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重点领域、方向、路径等的融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向互动发展模式,都依赖于强化科技创新与科技安全治理的融通机制与优势。
(三)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的“四类场景”
“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我国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面临着“历史新方位、全球新变革、强国新期待、战略新要求”等四类场景,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
1.世界格局重塑历史新方位场景
从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产业和制度等角度看,当今世界发生的剧变前所未有,尤其是全球肆虐的新冠疫情和美国单方面造成的中美紧张关系,极大地改变了世界图景和地缘政治格局。 世界各主要行为体之间力量对比发生了重大变化,将引发国际格局大重组、国际秩序大洗牌和全球治理大调整。 各个国家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经济、军事、文化的竞争,更是制度和关键科技领域核心技术的竞争。 新时代和新历史方位,尤其需要夯实科技领域创新发展和安全,揭示二者间如何相互作用,推动彼此赋能、共同提升。
2.科技与产业全球新变革场景
历史地看,每次科技革命和技术变革都带来生产力革命,进而引发生产关系和整个社会的重大变革,同时带来制度、文化、观念、秩序等精神和价值层面一系列深刻变化。 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技术、区块链、5G技术和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不仅重塑了全球经济结构,而且很大程度改变甚至颠覆了人类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 当今时代,已发展成为“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相互关联、渗透与深度融合的“新四化”时代。 “新四化”的影响既是深刻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新问题新挑战。 解决这些问题与挑战,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势在必然。
3.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新期待场景
新时代开启了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新征程。 世界科技强国是具有科技创造力、科技支撑力、科技影响力的综合体,其建设目标是要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全球创新生态体系,能够在国际科技创新竞争中维护本国最大利益。 必须看到,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对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影响与促进,科技创新及其安全发展,深刻反映着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关键性指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落实各领域科技创新“四个面向”要求,也迫切需要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进程中,坚持统筹科技创新发展和安全。
4.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要求场景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是这个大变局中的关键变量。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了专章部署。 创新驱动发展,一方面需要聚焦全球科技最前沿,研判世界科技发展新趋势,创新科技强国建设模式与路径; 另一方面还要立足破解关键科技领域自主创新与高技术成果转化的短板和不足,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塑传统产业、扶植新兴产业、孕育未来产业,不断增强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能力,增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也是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的核心问题和根本目的。
三、在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中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实力、更加接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涵,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其根本在于通过科技自主创新形成具有领先的科学发现能力和坚实的技术创造能力,确保科学技术水平处于世界先进乃至引领地位,进而在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中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要义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将科技自立自强看作一个“锥体场域”创新系统,由“自立”“自强”二轴相交的“圆规”立体擘画。两轴向上的交汇点是国家意志承载的战略使命与政策传导,向下“绘制”的时空图景构成科技领域的创新场域,依托有效的科技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促进其创新势能扩散。
一方面,“圆规”立轴即“自立”轴具有三重属性,即一是支撑新型举国体制下国家战略使命的“支柱”,二是将这一战略使命及其政策导向传递到自主创新关键场景的“信道”,三是从科技体系内部持续衍生的创新势能牵引“自强”轴转动的“动脉”;
另一方面,“圆规”的转轴即“自强”轴,则集中反映为源头科技创新驱动下科技战略重点、创新布局、创新力量的优化整合,呈现为基础前沿探索、关键领域攻关、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
衡量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推进实效,核心在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设成效,应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衡量:
其一,是否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
其二,是否在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
其三,是否建成大批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其四,统筹关键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的治理机制与创新战略资源配置是否科学、系统、有效和可持续?
(二)以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原则与框架
1.基本原则
自主创新与安全治理相结合
自主创新是科技安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促进和强化自主创新,以创新发展来保障安全;科技安全不是绝对和独立的安全,是一项包括管理体系、法律制度、能力提升、多元融合、人才支撑等多种要素,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及战略措施的系统工程。
底线思维与预警防范相结合
维护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既要有底线思维,强化和提升危机应对能力;又要健全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安全跟踪、监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积极主动、预防为主,做好关键科技领域的预警防范工作。
前瞻部署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科技领域特别是关键科技领域既要聚焦国家长远的重大战略需求,进行超前谋划、前瞻部署,在前沿交叉领域促进创新、把握机遇;也要关注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卡脖子”问题,补短板、防风险、强弱项,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实现基础前沿研究和关键科技领域的重点突破。
2.战略应对框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我国科技领域的创新发展及安全治理,多次针对要高度重视科技的重大作用,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强调“用科技创新保持产业链供应链运行,用加快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保证经济安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秉持科学精神、把握科学规律、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把国家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 基于此,本文提出以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应对框架(见图2)及重点目标任务。
其一,构建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灵敏高效、协调联动、运行顺畅”的科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不断探索构建和完善包括国家层面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领导专项小组、科技领域安全治理体系、关键科技领域部际协调制度、科技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等在内的我国科技发展和安全治理体制机制。
其二,聚焦“国家战略、基础前沿、关键领域”三个维度,推进关键科技领域自主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制定实施关键科技领域国家重大战略研发计划,着力破解关键科技领域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足等问题,在“卡脖子”的地方集中力量攻关,实现我国科技创新从跟跑向并行、领跑的战略性转变,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领跑者和开拓者。
其三,建设一批聚焦关键科技领域的基础创新和前沿交叉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进一步促进“政产学研用”和军民融合,形成一批关键科技领域创新平台,实现关键科技领域和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为国家安全和其他相关领域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
其四,建立国家科技安全监测平台,完善科技安全预警机制,提升我国科技领域的危机应对能力
建立我国科技安全的跟踪、监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平台,由政府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承建,实现我国关键科技领域安全的日常监测、风险评估、安全预警和危机应对能力的整体提升。
其五,培育大批科技“自主创新+安全治理”复合型双领人才,为我国关键科技领域安全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聚焦“自主创新+安全治理”的复合型双领人才培育扶持,实施关键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和引领关键科技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同时成长为科技安全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安全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的融合,为国家科技发展提供充足人才保障。
(三)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大幅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 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科技领域面临着“卡脖子”问题、科技治理效能问题以及国际科技环境持续恶化等多重挑战。 世界科技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只有建立起强大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才能在统筹科技发展和安全中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必须从如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快国家科技组织模式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发生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增长到2.44%,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1年的第12位。科技实力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从个别突破到系统能力提升的转变,不断增强的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科技发展采取了苛刻严厉的系统性限制措施,引发一系列关涉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大把科技自立自强摆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了系统部署。面对这一新的战略擘画,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科技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需要在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方面加紧布局、加强统筹,着力加快推进国家科技组织模式创新,形成需求牵引、基础夯实、关键带动、体系完善的国家科技创新模式和治理体系。
二是加快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基础、前沿和关键科技领域的领先程度,是衡量世界科技强国的主要维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基础领域、重大需求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牢牢把握科技发展和安全的主动权。在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应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重点聚焦数理基础智能、信息材料能源、生命生物科学、空天深地深海等前沿交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促进项目、基地、人才、资源协同联动,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和颠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三是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与转化的制度环境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那些抓住科技革命机遇成为世界强国的国家,都是在科技创新特别是关键科技领域处于领先行列的国家。为此,必须对症下药,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与转化的制度与文化环境,凝聚全社会对科技自立自强支撑科技强国建设的强大共识。只有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促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维护我国科技领域发展的安全状态,实现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全面创新,进而推动科技强国建设的顺利实施。
总之,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必须不断夯实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地位,坚持统筹科技领域发展与安全,既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大的基础,又在促进科技自身安全的同时,牢牢把握科技的命脉,加快构建科技领域新发展格局,以科技自立自强的高质量成果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的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能力与水平。
作者:蔡劲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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