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爱钱进”被立案,前代言人汪涵是否需要担责

日前,“爱钱进”APP被指“爆雷”,有投资人发文称,该APP自6月起出现兑付困难,资金无法正常提现。曾是“爱钱进”代言人的主持人汪涵也因此被推上风口浪尖,投资人争相向汪涵隔空喊话“讨钱”,此事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据悉,“爱钱进”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调查。有投资人指出,“当时是看汪涵的广告,相信汪涵才把钱放在涉事理财产品中,如今该理财APP涉嫌诈骗,汪涵也有责任。”

工商资料显示,“爱钱进”APP系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为用户提供资金出借服务,累计撮合成交额高达2319.21亿。

近年来,明星代言的理财产品“跑路”或涉案的不在少数。P2P“爆雷”,明星要为代言的理财产品担责吗?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代言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可见,汪涵对于曾经代言的“爱钱进”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是否要退回劳务酬劳,主要看其是否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即有无明知广告为虚假,或是有无真正使用过“爱钱进”APP进行理财。如果汪涵在代言期间,尽到该等注意义务,则不应承担责任。

第二,刑法方面。

根据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理财平台从事的是犯罪行为,还为其提供宣传,才会被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同犯罪处理。也就是说,广告代言人在广告宣传之外,要明知他人实施的是犯罪行为,具体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是要知悉平台吸收存款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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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平安东城发布消息,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已对爱钱进(北京)信实锤了!9月26日,@平安东城发布消息,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已对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爱钱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通告显示,为追缴涉案资金,近期东城公安分局会同东城区金融办对本案中涉及“钱站”、“凡普信贷”、“小凡分期”、“普惠金融”等平台真实借款人开展追缴工作。 jvzquC41zwkrk~3eqo5:2B=233:3586823<25=8
1.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经侦部门地址及电话希望东城经侦的领导可以看到评论,我是爱钱进受害者,去年去当地经侦报案,当地经侦说不知道报案流程,上面没有下发,让等着线上报案,等到今年3月份线上报案,准备所有资料提交,等了两个半月审核失败,说我没有每页纸签字按手印,检查一遍所有按手印签字重新提交,又等了2个月,审核失败,说我不是用的A4纸,我用的就是A4纸jvzquC41yy}/nhjgpmmc€~gt0ipo8m/pf38293jvor
2.涉案公职人员多将刑案降为治安处罚,甘肃宁县公安三领导获刑澎湃新闻消息,在查处一起赌博案过程中,因涉案公职人员多,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安局时任局长等人认为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提出撤销刑事立案、降格为行政处罚,该意见报请局务会讨论获通过。6年后的2020年8月,当年作出决策的时任宁县公安局局长王致文、政委程伟及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樊永刚被法院一审认定犯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有期jvzquC41o0irek3eqo5igjinkpk04972/36.2B452;:4493jvor